在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居民生活便利与公共空间权益、如何坚守安全底线与法律规范,成为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近期,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昆工办中队与前进办中队积极履职,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存在的私搭乱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整治行动,展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昆工办中队:沟通先行,依法拆除私建台阶还公共空间
近日,昆工办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昆区一化小区有住户在老旧小区改造期间私自扩建室外台阶,侵占公共空间。接到线索后,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经现场确认,该处扩建的台阶未经任何规划审批程序,属于违法建设。
此类私自搭建的外扩台阶在老旧小区中并非个例。它们形态各异,不仅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的协调与美观,更实质性地侵占了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更为重要的是,部分台阶因设计、施工不规范,存在高度、坡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对居民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活泼好动的儿童,构成了潜在的绊倒、摔伤风险,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行动中,执法队员秉持 “教育为先、劝导为主” 的原则,首先与涉事业户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有理有据的说明和真诚的交流,最终赢得了该住户的理解与配合。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规范、文明作业,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小区环境的干扰。拆除作业完成后,队员们还主动协助住户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确保小区道路迅速恢复畅通整洁。

前进办中队:巡查发现,快速处置违建平台消安全隐患
10 月 29 日,前进办中队执法人员在常态化日常管控巡查中,敏锐发现盛星小区某户居民正在进行阳台装修,并在阳台外侧违规扩建平台、搭建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亮明执法证件并询问具体情况。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处正在搭建的构筑物是住户为扩大自家使用面积自行建设的,未取得任何合法的建设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违建部分彻底拆除,恢复建筑物原貌。
面对执法人员的及时发现和严肃指正,当事人起初或许心存侥幸或不解。但在执法人员后续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和劝导下,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以及其对楼体安全、小区整体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并承诺立即组织人手,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对违建平台进行彻底拆除、恢复原状。为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前进办中队表示将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对此处违建的拆除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形成管理闭环。

这两起案例是昆区城管在老旧小区改造背景下,积极应对私搭乱建难题的缩影。它们共同体现了执法工作既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注重方式方法、强化沟通引导的 “刚柔并济” 理念。拆除行动不仅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改造工程的规范实施,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居民树立法治观念和公共利益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有力推动了城市更新进程中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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