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文时间:2025-11-07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我单位拟组织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项目询价工作,按照内控制度,诚邀各单位参与询价,要求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按以下要求提交密封在袋中的应答函,并在应答函中填报本项目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女:97人)

项目(男:213人)

1

肝功能(6项)

肝功能(6项)

2

肾功能(3项)

肾功能(3项)

3

血脂四项

血脂四项

4

空腹血糖

空腹血糖

5

血常规

血常规

6

尿常规

尿常规

7

甲功三项

同型半胱氨酸

8

胃蛋白酶原

胃蛋白酶原

9

幽门螺杆菌(C13)

幽门螺杆菌(C13)

10

腹部彩超

腹部彩超

11

心脏彩超

心脏彩超

12

甲状腺彩超

甲状腺彩超

13

乳腺彩超

颈动脉彩超

14

子宫附件彩超

泌尿系彩超

15

癌胚抗原CEA

癌胚抗原CEA

16

甲胎蛋白AFP

甲胎蛋白AFP

17

糖类抗原CA-153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18

妇科检查


19

TCT/HPV分型测定


合计人数

310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三级(含三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单独设置的体检科室或体检中心。

3.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项目负责人、项目配备人员的资格条件:体检报告总签医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各科体检医生须具有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的医院,请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5:30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708室进行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证书;

(5)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5.2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地点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5.3应答文件1份,须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装订文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或不良行为的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证书;拟配备的体检医师情况一览表及资格/职称证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应答函应装入不透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响应单位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询价原则:

6.1有效报价单位不应少于3家,如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6.2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限价:26.74万元;单价限价:男职工800元/人,女职工1000元/人,本项目对总价与单价进行双控,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出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合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7.1结果确定后,我单位将成交通知书发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双方订立合同。

7.2公告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询价公告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全部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在24小时内注明已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至我单位,补充和修改文件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为使响应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公告的补充和修改内容进行讨论,我单位可酌情延长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详细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7.3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于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472-5226008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7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