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组织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项目询价工作,按照内控制度,诚邀各单位参与询价,要求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按以下要求提交密封在袋中的应答函,并在应答函中填报本项目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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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女:97人) |
项目(男:2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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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肝功能(6项) |
肝功能(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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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肾功能(3项) |
肾功能(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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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血脂四项 |
血脂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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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腹血糖 |
空腹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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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常规 |
血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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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尿常规 |
尿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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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甲功三项 |
同型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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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胃蛋白酶原 |
胃蛋白酶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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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幽门螺杆菌(C13) |
幽门螺杆菌(C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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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腹部彩超 |
腹部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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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心脏彩超 |
心脏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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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状腺彩超 |
甲状腺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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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乳腺彩超 |
颈动脉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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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子宫附件彩超 |
泌尿系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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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癌胚抗原CEA |
癌胚抗原C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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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甲胎蛋白AFP |
甲胎蛋白A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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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糖类抗原CA-153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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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妇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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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TCT/HPV分型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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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数 |
310人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三级(含三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单独设置的体检科室或体检中心。
3.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项目负责人、项目配备人员的资格条件:体检报告总签医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各科体检医生须具有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的医院,请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5:30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708室进行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证书;
(5)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5.2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地点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5.3应答文件1份,须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装订文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或不良行为的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证书;拟配备的体检医师情况一览表及资格/职称证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应答函应装入不透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响应单位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询价原则:
6.1有效报价单位不应少于3家,如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6.2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限价:26.74万元;单价限价:男职工800元/人,女职工1000元/人,本项目对总价与单价进行双控,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出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合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7.1结果确定后,我单位将成交通知书发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双方订立合同。
7.2公告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询价公告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全部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在24小时内注明已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至我单位,补充和修改文件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为使响应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公告的补充和修改内容进行讨论,我单位可酌情延长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详细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7.3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于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472-5226008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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