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包头市阿尔丁大街排水改造工程设计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组织 包头市阿尔丁大街排水改造工程 设计询价工作,邀请贵单位参与询价,要求于 2026年1月30日下午15:00提交应答函。
1. 项目名称:包头市阿尔丁大街排水改造工程。
2. 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938.28万元。
设计费估算:约为70.18万元。
3. 项目建设内容:给排水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道路恢复工程、交通工程、路侧带景观工程、隔离带海绵城市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4. 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月-2026年12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师执业资格证书。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1.服务范围
承担包头市阿尔丁大街排水改造工程的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现场配合、现场指导、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
2.服务标准
适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所有的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获取。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标准: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 年版);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3)《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4)《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5)《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
(10)《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11)《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12)《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6)《钢筋混凝土及砖砌排水检查井》(20S515);
(17)《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1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2019年版)
(1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5768.1-2025)
(2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
(2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2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23)《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
(24)《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
(25)《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
(26)《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2019);
(2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3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32)《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34)《照明设计手册》第三版;
(3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36)《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37)《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38)《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39)《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4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4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4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4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45)《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
(46)《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
(47) 国家、地方相关规范。
3.设计成果提交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含电子版)。
4.设计费支付
(1)设计人提交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后,经发包人确认无误,且施工图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发包人收到正式的施工蓝图后支付本合同80%的设计费,剩余费用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乘以费率计算最终设计费,付清剩余尾款。
(2)每次付款前,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3)若因财政审批、资金拨付流程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设计费付款延迟,不视为甲方违约。
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预报名,未通过预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询价采购。
1. 预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17:00 前。
2. 报名地点: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709综合计划科。
3. 报名资料要求:
(1)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3)设计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4)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师执业资格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5)近三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期间承揽的三个市政项目设计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报名资料时间】(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报名资料时间】(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报名资料时间】(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9)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打印。)
(10)提供承诺函,承诺对出具的人员、合同以及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及其它需要做的承诺(提交加盖公章原件供留存)。
五、询价原则
1. 有效报价单位不少于3家,如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2. 本次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最终结算时设计费按费率计取,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乘以中标费率计算最终设计费,据实结算。
3. 本项目设有控制最高费率限价:2.1%,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投标费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费率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4. 应答文件必须按“应答函格式”要求顺序胶装成册。打孔式、塑料方便书脊插入式等各种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月30日下午15:00 前,地点为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
2.应答文件 1 份,须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并以密封的加盖公章的不透明信封(或资料袋)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或资料袋)外要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结果确定后,我单位将成交通知书发给选定的供应商,未选定单位不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询价公告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询价公告进行补充和修改,我单位将以公告形式进行补充和修改内容,补充和修改文件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顺延,详细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472-5226191
附件:应答函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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