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服务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组织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服务询价工作,按照内控制度,诚邀各单位参与询价,要求于2026年4月7日上午10:00按以下要求提交密封在袋中的应答函,并在应答函中填报本项目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
2.1组织安排对包头市城市更新行动进行专题调研活动;
2.2调研期间针对包头市主管城市建设领导、市城管局主要领导等相关负责人开展专访交流;
2.3组织安排新媒体矩阵传播,含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搜狐等;
2.4合作期内发布短视频不少于20条;
2.5组织专人协助总结整理有关典型案例、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广优秀案例;
2.6合作期内对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果、典型项目经验模式、城市管理工作优秀经验进行发刊;
2.7组织安排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现场会、展览、调研等相关各类活动。
三、服务期限:
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
四、资格要求:
3.1住建行业公开发行、有影响力的杂志或报纸等行业媒体;
3.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7日上午10:00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5.2应答文件递交或邮寄签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10:00,地点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东会议室(如无法前往现场可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应答文件1份,须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装订文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应答函应装入不透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响应单位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询价原则:
6.1有效报价单位不应少于3家,如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6.2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限价65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合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7.1结果确定后,我单位将成交通知书发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双方订立合同。
7.2公告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询价公告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全部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在24小时内注明已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至我单位,补充和修改文件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为使响应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公告的补充和修改内容进行讨论,我单位可酌情延长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详细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7.3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于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华雪飞
电话:0472-5226008 15560726688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应 答 函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在贵方关于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服务询价中,若我方被选定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我方将按贵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服务总额为XX元,具体服务细则如下:
附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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