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路建设工程设计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组织 银海路建设工程设计询价 工作,按照内控制度,诚邀各单位参与询价,要求于 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 按以下要求提交密封在袋中的应答函,并在应答函中填报本项目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 银海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地址: 包头市银海路
三、设计内容: 道路修建长度2058.643米,行车道铣刨罩面面积16885平方米,行车道翻建面积5727.8平方米;对部分路段补植;环保砖(含盲道)面积23133平方米,更换树池侧石4181米,花岗岩台阶79平方米,修补池壁(H=0.5m)60平方米,补植新疆杨(D=8-10cm)260棵,拱形路基挡水带(C20混凝土)0.5m³。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现场配合、现场指导、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等。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0日提交成果报告含电子版
四、项目总投资: 1796.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月1258.46万元,不含交通监控)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的设计单位,请于 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至2023年8月17日下午5:30 前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709室 进行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单位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中心六楼东会议室
7.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 ,地点为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
7.3 应答文件 1 份,须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装订文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应答函应装入不透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响应单位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询价原则:
1、有效报价单位不应少于3家,如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2、本项目最高限价: 费率为2.2% (总价约:27.69万元) ,合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九、其它事项
9.1 结果确定后,我单位将成交通知书发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双方订立合同。
9.2 公告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询价公告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都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全部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在24小时内注明已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至我单位,补充和修改文件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为使响应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公告的补充和修改内容进行讨论,我单位可酌情延长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详细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9.3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于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472-5226082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5日
应 答 函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在贵方关于 银海路建设工程设计 的询价函中,若我方被选定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我方将按贵方要求及时完成设计工作,本项目设计费率 %(总价: 万元)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报告含电子版。
附件: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原件询价小组审核后退回)。
响应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