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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度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决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受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改革工作;参与拟订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业规划、政策措施、作业标准和作业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垃圾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九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垃圾处理场、公厕、转运站、环卫工人作息房、环卫作业车辆、废物箱(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职工培训;参与对全市城市管理环卫部门相关业务的日常考评工作;负责办理和督办相关投诉举报案件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管理股、财务股、技术股、垃圾分类管理股、人事股。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为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二级预算单位,报表类型为:单户表,上下年无变动。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次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思想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今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截至目前,中心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27次,参加局党组举办的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讲座7次,组织理论测试2次。

二是围绕“六个坚持”,扎实做到学法用法、廉洁自律。在学法用法方面,我加强理论修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增强依宪行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我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始终坚定不移地将修身重德作为自我要求的首要准则,生活中能够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存在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是认真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按照局机关党委的部署,中心党支部精心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开展了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石榴花开”主题园研学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民族工作理论相关学习6次,研讨交流1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集体观看宣传教育片1次。

四是以书记项目为依托,激发党员干部创新创优意识。积极创建“党建引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书记项目”和“橙心诚意”扮鹿城支部品牌,在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工作中,注重发挥支部靠前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年共保障马拉松等各类重大活动及赛事20余次,应对极端雨雪天气环卫作业5次。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坚强政治保障。作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我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年初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共组织党纪专题集中学习4次并进行了交流研讨、开展谈心谈话3个轮次,廉政风险月排查11轮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举办廉洁文化作品展1次、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1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

(二)聚焦服务保障,激发工作动力

一是解民忧,推动服务民生工作见成效。2024年,我中心承担2项民生实事任务,即5个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和完成30个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方面,2024年,打造完成昆区府东街道、青山区乌素图街道、东河区河东街道、九原区沙河街道、稀土高新区民馨路街道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分类亭棚(厢房)771座,投放智能设施67台。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面,已完成30个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其中主城区22个行政村,外四区为8个行政村,我市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96%以上。

二是补短板,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包头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等12项指导性制度文件,开展实地指导分类工作30余次。目前全市741个居民小区实施撤桶并点工作,2024年新增设分类收集亭(棚、厢房)1760个,市级媒体发布信息255篇,印制各类宣传单册5万份、开展系统化培训6次,开展分类知识主题竞赛1次。住建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得分2024年较2023年提升16.5分,晋升6名。

三是重落实,对标要求逐条认真整改。严格落实2023年9月住建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检查反馈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印发《包头市落实住建部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169号),成立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采取每周调度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3项整改任务63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60条。

四是创实绩,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制定施行《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同时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规范》编制工作,指导完成10个旗县区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推动各旗县区建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建筑垃圾处理设施15座,在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9座。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中市六区有11座,外四区已建成4座建筑垃圾中转贮存场。

五是争支持,全力完善环卫设施短板。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结合三争取工作要求,向自治区住建厅争取专项资金299万元,主要用于亟须投入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此外,积极与包头市社科院沟通,申报《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偏差及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目前已完成结题工作。

六是保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包头市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实施环卫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焚烧厂等区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安全生产检查20余次,累计发现一般隐患4起,整改4起。全年组织全市环卫领域安全生产集中培训3次。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6194.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72.18万元,增长306.88%,变动原因:退休费用增加,保险以及公积金基数调增,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并化解债务;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86.31万元,增长26.2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6194.6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152.9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28.97万元,增长27.55%,变动原因:本年化解隐性债务金额大于上年度。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41.6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2.66万元,下降50.58%,变动原因: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有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6194.6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176.4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10.28万元,增长26.93%,变动原因:本年化解隐性债务金额大于上年度。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8.2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97万元,下降-56.81%,变动原因: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支出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152.9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2.19万元,占99.9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80万元,占0.0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176.4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69.30万元,占7.60%;

本年项目支出5707.15万元,占92.4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6152.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29.69万元,增长304.08%,变动原因:社保及公积金基数调增,项目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28.21万元,增长27.53%,变动原因:本年化解隐性债务金额大于上年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151.60万元。与年初预算1522.5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404.0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68.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5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3.21万元,支出决算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完成预算后退休人员去世一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39万元,支出决算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基数调差。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8.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5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61万元,支出决算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医保基数调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1.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0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97万元,支出决算3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年中重新核定基数。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6034.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607.9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1426.32万元,支出决算45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0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该预算,年中追加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69.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75万元、津贴补贴29.86万元、奖金53.30万元、绩效工资1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2万元、住房公积金31.05万元、退休费21.15万元、抚恤金6.61万元、生活补助6.72万元。

(二)公用经费2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1万元、印刷费0.88万元、水费0.06万元、邮电费1.15万元、物业管理费1.09万元、差旅费1.84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福利费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682.30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18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1.6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3500.3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500.3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0万元,支出决算 1.97万元,完成预算的 7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50万元,支出决算 1.97万元,完成预算的 78.67%;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0万元,支出决算 1.97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按照财政要求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51万元,增长34.66%,变动原因:由于单位属性,车辆加油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20.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6万元,下降11.70%,变动原因:2024年未购买大型设备。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8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6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对环卫工人春节慰问费项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用项目”“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8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对环卫工人春节慰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9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慰问本级环卫职工411人,慰问品发放率达到100%慰问费及时拨付等各类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环卫工人满意度未满分。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环卫工人满意度。

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4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机械化清扫面积达到目标值,本年内安全意识培训2次,合理控制了成本,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民满意度未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理措施、改进监管方式,保证满意度有效提高。

3.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21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21万元,完成预算的8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环卫工人节活动顺利完成,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提高,环卫职工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管理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年初预算时,规划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4.公厕免费开放正常运营补贴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98分。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4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全市105座公厕的正常运转,为105座公厕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解决人民群众如厕难提供技术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使用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厕项目的资金测算,使当年资金利用率得到提升。

5.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3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率达到100%,使环境卫生得到持续维护,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促进各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民满意度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管理措施、改进监管方式,保证满意度有效提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对环卫工人春节慰问费

主管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1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政府和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重视,提升积极性,春节前夕市领导慰问环卫工人。

2024年度对环卫工人春节慰问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次数

正向

等于

1

1.00

5

5

慰问市本级环卫职工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0

300.00

10

10

质量指标

慰问品足额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5

5

慰问市本级环卫职工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时效指标

慰问时间

正向

等于

2024

2024.00

5

5

慰问款发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5

5

成本指标

慰问费成本

正向

等于

10

10.00

万元

5

5

慰问品发放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400

400.00

元/人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对环卫工人的关心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本级环卫职工积极性长期持续提高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环卫职工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4.00

%

10

9.89

总分

100

99.8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用

主管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机扫为主、人工为辅”模式清扫,垃圾收集、转运,日产日清,促进环卫工作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安全意识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7

7

机械化道路清扫面积

正向

等于

339.76

339.76

万平方米

8

8

质量指标

道路保洁考核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8

8

道路冲洗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7

7

时效指标

安全培训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前

2024年12月前

5

5

机械化清扫保洁时间

定性

2024年全年

2024年全年

5

5

成本指标

道路机械化清扫上半年保洁费

正向

等于

260

260.00

万元

5

5

道路机械化清扫下半年保洁费

正向

等于

240

260.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卫生得到持续维护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净化包头市市容环境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5.00

%

10

9.44

总分

100

99.4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8.21

10

82.1

8.21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8.21

——

82.1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重视,每年8月8日环卫工人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

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项目2024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预算执行合理利用资金未超过决算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评选优秀城市美容师

正向

等于

30

30.00

10

10

每年组织活动次数

正向

等于

1

1.00

5

5

质量指标

评选优秀城市美容师公正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评选优秀城市美容师活动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5

5

时效指标

环卫工人节活动时间

正向

等于

2024

2024.00

5

5

环卫工人表彰时间

正向

等于

2024

2024.00

5

5

成本指标

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00

万元

5

5

平均每人成本支出

反向

小于等于

3400

3400.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持续提高社会群众对环卫工作的认同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环卫职工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10

10

总分

100

98.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公厕免费开放正常运营补贴费

主管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2

62

30.9

10

49.84

4.98

其中:财政拨款

62

62

30.9

——

49.84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105座公厕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解决人民群众如厕难提供技术支持。

公厕免费开放正常运营补贴费项目2024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预算执行合理利用资金未超过决算数,预计2025年完成该项目的后续资金拨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急维修公厕数量

正向

等于

105

105.00

7

7

维护保养的公厕数量

正向

等于

105

105.00

8

8

质量指标

公厕保养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8

8

公厕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

7

7

时效指标

定期保养时间

正向

等于

2024

2024.00

5

5

应急维修响应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

5

5

成本指标

政府采购中标价格

正向

小于等于

62

62.00

万元

5

5

维修公厕平均费用

正向

小于等于

6000

6000.00

元/座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公厕正常运营提升城市市容市貌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延长公厕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

10

10

总分

100

94.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资金

主管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

20

2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促进各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水平。

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生活垃圾分类传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7

7

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8

8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75.00

%

7

6.56

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5.00

%

8

7.56

参加活动的居民数量与全市相比,实验样本较小,知晓率可能存在偏差。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定性

2024年

2024年

5

5

宣传活动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前

2024年12月前

5

5

成本指标

预算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

5

5

生活垃圾分类成本支出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0.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降低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费用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降低生活垃圾处理量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市环境持续改善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0.00

%

10

9.41

总分

100

98.53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书妍联系电话:0472-5186613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2024年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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