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
决算公开报告
批复日期:2025年9月15日
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62号),设立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职能
1、参与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市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的技术标准、作业规范和工作规程。
2、负责市四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城市管理方面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备案管理的现场核验等技术保障以及在全市重要区域设置长期性公益广告设施工作,承担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钉桩放线、验线及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测验和技术认定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课题研究和专题攻关,提出改革创新城市管理的模式和举措。
4、对全市沿街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和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性指导。
5、协助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市管理和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监管衔接机制。
6、承担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政办、业务一室、业务二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城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技术保障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各项工作,以“有解思维”领难题办实事,扎实推进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心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配合做好排水服务。今年,中心配合排水行业管理科开展排水相关工作,高效处理科技路盖板涵臭气问题,监督东河东水质净化厂4台流量计校验过程,完成主城区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落实政府督查室督办的6处道路积水点相关情况,监督检查市五区31家排水户排水许可情况,同步完善排水许可管理配套档案1册。
2.推进充电桩建设。一是成立专项小组,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公共充电桩详情排查工作,覆盖市五区、石拐区和两个旗县,共计799个充电站和6860个充电桩,建立了详细的图文档案,形成了充电桩详情排查工作报告。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统计全市公共和私人充电桩数量,建立2022-2024包头市公共充电桩总台账。每周统计并按时向自治区报送市五区公共及私人充电桩实时增长情况。二是积极推动智慧停充一体化监管平台及“Ai包头”APP接入工作。组织推进会,拟定并印发《关于将包头市主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纳入统一平台管理的通知》,完成30余家已注册运营商的线上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入353座充电站,2528个充电桩,3498把充电枪,统计全市124个公共停车场数据并反馈至平台技术方,已开启停充平台及APP同步接入工作。三是协助市城管局处理3起充电桩相关案件,回复2次与充电桩、停车场相关的“两代表一委员”提案。
3.协助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圆满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我们成立专项小组,在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后,制定详细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踏勘,核实了全市已列入保护名录的3处历史文化街区和35处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建立2024年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及活化利用台账,完成2024年调研报告和督查通报。
4.指导定桩验线。中心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测绘科沟通,对工程定桩验线测绘线上申请平台中的“资料上传、任务预约、成果反馈”等进行优化。今年,共完成30个项目的定桩验线任务,包括现场定桩14次、验线35次及测绘成果核验31件。及时核对分析反馈的测绘成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辖区主管部门,避免发生违法建设行为。针对今年下放至各区执法局的批后监管职能,中心采取业务座谈、现场技术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助力各区执法局顺利承接并开展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
5.做好户外广告工作。今年,中心编制了《包头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设施设置指引(2024版)》,现已正式发布实施,同时下发至市五区城管局(大队)。此外,还起草了关于提请尽快开展修订包头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DB1502/T006)的报告。
6.提升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全局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维护、信息化、查询借阅等工作。我们多次与档案局工作人员交流学习,完善了档案整理工作的流程,细化了档案整理分工。在对支队的大量文书档案进行筛件、分类、盖章编号、初步整理工作后,完成了支队2020年至2023年的文书档案筛件、分类、盖章编号工作和2020年文书档案电子化工作。同时,完成了城管局2008年至2023年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上架整理工作。
7.组织实施春节亮化。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提升城市形象,我中心结合城市文化与春节元素精心设计亮化方案,在我市三个重要节点安装大型组灯,在8条城市主要道路安装三连灯笼。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对灯具及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对亮化设施的影响。
8.完成临时性事务。一是制作创意视频。参加2024年包头网信办举办的“AI包头”创意短视频大赛,完成《新包头人》短视频创作,在视频号“包头发布”和“爱我昆都仑”发布。视频经过三轮严格审核,荣获“优秀作品奖”。二是进行督查指导工作。在2024年高考和包头马拉松赛期间,中心配合执法监督科、环卫管理科,对考点周边和赛事线路的环境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督查指导,共派出人员9人次,车辆6台次,发布专项工作简报3期。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464.1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05万元,增长9.19%,变动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48万元,下降7.6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64.1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63.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48万元,下降7.66%,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拨付方式的变化导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总计464.1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63.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48万元,下降7.66%,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拨付方式的变化导致。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14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无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63.9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96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63.9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40.62万元,占94.97%;
本年项目支出23.34万元,占5.0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464.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01万元,增长9.18%,变动原因:我单位新增在编人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48万元,下降7.66%,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拨付方式的变化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3.96万元。与年初预算425.0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42.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84万元,支出决算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取消原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6.51万元,支出决算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7.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4.88万元,支出决算1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372.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74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41.39万元,支出决算37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薪酬调整导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1.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8.43万元,支出决算3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40.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17万元、津贴补贴27.77万元、奖金56.17万元、绩效工资107.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0万元、住房公积金31.35万元、退休费3.42万元。
(二)公用经费2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1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0.40万元、物业管理费1.18万元、差旅费0.90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工会经费4.56万元、福利费6.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3.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3.3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94万元,支出决算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94万元,支出决算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94万元,支出决算2.87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我单位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378.44%,变动原因:我单位职能调整,外出业务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23.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34万元,增长37.06%,变动原因:本单位新增在编人员所使用公用经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非在编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23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单位非在编人员4人,平均工资3600元/人/月,工资全年17万元,缴纳社保单位部分6.4万元,全年工资和社保按时发放和缴纳,有效维护了非在编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按预算指标完全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编制预算需更精准、严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非在编人员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包头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25 |
23.34 |
10 |
93.36 |
9.34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25 |
23.34 |
—— |
93.36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为合理配置非在编人员的劳动效能,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效率,非在编人员配合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保障非在编人员的劳动权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我市市容市貌,实现城市管理的整体工资效能。 |
本年度我单位非在编人员4人,平均工资3600元/人/月,工资全年17万元,缴纳社保单位部分6.4万元,全年工资和社保按时发放和缴纳,有效维护了非在编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行。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在编人员 |
正向 |
等于 |
5 |
4.00 |
人 |
5 |
4 |
有离职人员 |
|
非在编人员工作周期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1.00 |
年 |
5 |
1 |
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合理,应按1年为周期 | |||
|
非在编人员工作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考核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非在编人员考勤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3.00 |
% |
5 |
4.89 |
| |||
|
工资足额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工作时间 |
定性 |
|
全年 |
0 |
|
3 |
3 |
| ||
|
完成工作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非在编人员工资发放时间 |
定性 |
|
每月25日前 |
0 |
|
2 |
2 |
| |||
|
成本指标 |
非在编人员经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 |
23.34 |
万元 |
5 |
5 |
| ||
|
单位承担的社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 |
7.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
定性 |
|
有效持续 |
0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广大民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4.23 |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雨桐 联系电话:0472-5985035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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