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城市绿化设施和城市绿地树木花草补偿和赔偿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6-03-30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包头市城市绿化设施和城市绿地树木花草

补偿和赔偿标准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城市管理过程中,经常有绿化设施和绿地树木花草损坏的事情发生,对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和良好的城市园林景观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巩固良好的城市园林景观,给全市人民构建生态优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关绿化设施及绿地树木花草的补偿及赔偿标准制定工作已迫在眉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本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借鉴相关城市的成功经验,拟定了《包头市城市绿化设施和城市绿地树木花草补偿和赔偿标准》,力求在实际管理层面上真正做到有标准可依,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管理行为,更好的保护园林绿化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标准从主管机构、补偿适用范围、赔偿适用范围、费用计算方法、植物损害不同情形赔偿标准、资金使用、术语标准7个方面进行规定:

第一方面:针对补偿和赔偿标准,确定了主管机构,明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和赔偿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其所管辖的园林绿化补偿和赔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市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补偿和赔偿的相关工作。

第二方面:明确了补偿适用范围,规定因市政道路新建、改建、扩建;交通、生产等事故及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中损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的情形。

第三方面:明确了赔偿的适用范围,规定管线、交通设施等在施工过程中未落实保护措施;违规占绿,违反法律法规破坏树木、花草、草坪、绿化设施;损坏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各种情形。

第四方面:明确了补偿和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要求根据自治区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的规定,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合规的进行计算。

第五方面:对绿化植物不同的损害情形的赔偿进行规定,可以有效的解决不同损害程度上标准难以制定,导致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的难题。

第六方面:对收取的补偿和赔偿的金额的收取和使用做了明确的约定。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的补偿和赔偿完全交给财政,统一收取和使用;对于非国有(政府)投资的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的赔偿和补偿,由产权人自行支配。

第七方面:对标准中的部分概念术语进行解释,以便在执行中更好的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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