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22-11-30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学法、用法、普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一重要指示,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三是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精做优“一通办”,将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奖励由过去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3个工作日和即时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占绿伐树事项合并办理,走一次审批流程。服务效率和水平走在了全区前列。

二是梳理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事项,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共确定行政处罚31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4项,总计45项。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柔性执法,制定《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等。

四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配套制度,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录入包头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包头市协同监管平台,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工作中查阅该相对人的信用信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惩戒。

五是推动转变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诚、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在全系统印发了《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市容环境、环卫作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动立法工作,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围绕城管执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法规政策体系,配合做好《包头市城管执法条例》修改及《包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小切口立法工作;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实现执法依据的系统化、规范化。

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执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持续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的收集、编制、审议和公示工作,为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程序指引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对业务科室制定的有关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 2013 年开始,聘请金矢律师事务所、苍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为行政决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保障选人用人制度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照标准录用执法人员,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竞争上岗,选好配强中层干部,逐步建立“强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包头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流程规范、审核意见合法合理。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定期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并将其作为监督执法过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案卷制作,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执法职权、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和意识。

(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制定了《网络舆情工作制度》,依托我局城市管理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机制。

二是坚持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纳入公务员在职和任职培训,全面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切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我局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坚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局信访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配备专人与各科室对接,确保及时高效处理各类信访案件。

三是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12319城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营造市民与政府良性互动、共同管理城市的良好氛围。

(八)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优化营商环境、党内法规、抗击疫情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参加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有力地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三是宣传队伍进基层。组成以政策法规科为主的法制宣传队伍,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多次配合电视台、新闻媒体参与了《聚焦执行力》、《行风热线鹿城问政》和《法治第一线》中《以案说法》节目,以讲解案例的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政策法规、业务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是司法保障体系不完善。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当遇到一些暴力抗法的时候,公安机关只是简单地按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导致城管执法效力大打折扣。

三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责任主体不明、边界不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使城管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进一步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对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应用法律法规和办案的能力,推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及强制执行工作。加强日常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督查,主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和办案单位做好应诉工作,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相对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成震慑,以维护法律、我局的权威性。

五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小组的作用。充分利用其法律专长,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案件审核、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全面规范我局各类行政执法行为。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1123

 

(联系人:吴媛媛,联系电话:59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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