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研究了通知要求,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全面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工作。一是编制了“两张清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5〕25号),我局编制了《包头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其中行政执法事项共67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共1项,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二是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市政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取消44项;行政许可事项删除9项,其中划转取消2项,取消1项,下放取消6项,行政许可事项增加4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取消2项,下放1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新增2项。通过“两张清单”和权责清单的制定和调整,进一步梳理和细化了部门职责,明确了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权责事项不越权、不遗漏,全面准确地依法履行职能。三是调整信用分级监管企业名单。根据监管事项和自治区最新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了行业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并且进行统一公示。本年度已动态调整并且公示了2个业务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企业名单,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营造了公平、公正、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告知包头市正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团公司对原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行政处罚可进行信用修复,积极协助企业按法定程序进行了信用修复,助力了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2.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涉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关于全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涉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对申请材料进行颗粒化梳理,公开审查要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请书的示范文本,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可在“蒙速办”APP全程实现“掌上办理”,审批程序更加简化、更加快捷、更加透明。积极推行电子证照,减少申报企业的跑动次数。截止10月,共受理行政许可101件,办结101件,其中: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受理办结98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受理办结3件。
3.稳步推进行业立法。一是修订《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我局于年初起草了《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初稿,经过社会意见征集、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征集、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审查等一系列立法规定程序,于6月底提交市政府审议,立法前期各项程序我局已全部履行完毕。市政府常务会召开后,我局积极主动对接市司法局,对《条例》反复论证、认真修改,6-8月多次参加市司法局召开的座谈会、四方会,配合市司法局将《条例》报至市人大,参加市人大环资委组织的四方会、征求意见会,现《条例》已进入市人大一审程序。二是修订《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我局积极推动将《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纳入包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并根据立法流程,负责起草了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通过政府常委会、包头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将于11月经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三是对《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的修正工作已进入最终审议阶段,《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规划》已履行法定程序修订完成,印发实施。
(二)深入推进科学依法决策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4]20号)要求,包头市城市绿地和城市设施损害的赔偿标准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由城管局具体制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作出决策,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并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形成了《包头市城市绿化设施和城市绿地树木花草补偿和赔偿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于今年4月已经正式实施。
5.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强化数字化赋能。围绕城市管理“一张图”、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目标,严格落实市政数局《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另行开展购买服务立项工作,加速推进平台尽快投入运行。
6.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9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事项12项,可以公开信息事项5项,已按要求进行答复,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0项,重复申请2项。其中1个在答复后申请了行政复议,经市司法局判定撤销改公开告知书。
(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7.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程度。通过局域网站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动态435条、通知公告42条、部门预决算公开报告24条,参加聚焦执行力节目1次,自局门户网站新上线以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达到5175次。二是加强官网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安排,顺利完成了新版网站上线工作,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了网站服务功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门户网站栏目开展常态化检查,避免网站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栏目页长期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情况。三是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群众事项五月开始执行全年全天24小时“不打烊”、“预约办理”、“延时办理”模式,推行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减少群众和企业跑动次数。四是全力配合市场部门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要求,统筹各旗县区城管部门主动对接,高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门头牌匾备案协同工作,通过简化流程、压缩时限、精准对接,达成一件事一网通办目标,切实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了政务服务便捷度。
8.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各业务科室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了城市管理领域的工作交流。各地区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规范了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其中,东河区现已按年初计划组织开展了四次城市管理方面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检查商户40家,并按要求录入系统进行公示。固阳县对建筑垃圾处置、建设工地施工许可等6类事项开展随机检查,抽查企业8家,结果全部公开。联合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实现“一次检查、多项覆盖”。
9.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提升各地区城管队员涉企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能力,5月1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2025年度各地区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9月份,组织区局参与自治区住建厅现场案卷评查工作,经过各地区法制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两次案卷评查工作,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整改工作进行。
(四)全面推进诚信建设工作
10.做好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一是将诚信建设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截至目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2次诚信学习。二是建立常态化诚信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网络在线培训,全体在编人员利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数智干教”平台、北疆云讲堂、内蒙古网络在线、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集中学习及自学,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履约践诺能力。三是发挥局官网的宣传阵地所用,在开设的“诚信建设”专栏积极宣传诚信方面的文件及本单位宣传成果9条,在办公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在公园广场利用LED屏、电子一体机等户外宣传屏幕播放信用宣传标语,制作悬挂横幅10条,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开展。四是在公职人员招录、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等方面,建立健全信用核查机制。共计向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发函查询相关人员的社会信用记录238人次,对个人信用评价好的公职人员给予优先推荐;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公职人员,联合机关纪委等科室,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个人信用评价好的公职人员查询结果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前三季度,上传平台共计122人次,涉及公职人员招录、评优评先、干部选拔、职级晋升、交流调动等各个方面。
11.落实政府债务清偿长效机制。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市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对兑现工程款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梳理完成了596件合同,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12.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每年局党组把普法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将法规学习相关内容纳入到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截至目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32次法规学习。二是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全局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普法责任落实,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推动全民普法高质量联动发展。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普法重点,局属各单位利用不同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生动性和实效。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仍存在不足。一是法治建设整体的力度还不够,部分科室、单位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法治建设队伍力量薄弱,法治宣传不到位。二是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还需加强。在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全系统执法培训力度不够。对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足,执法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案卷文书制作能力,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突出培训学习重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陈出新,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实现教育形式创新,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的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专题培训、执法案卷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地区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办理中的执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推进整改商务失信行为。
根据履约合同的具体情况,大多涉及市政、园林领域,下一步,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大政府履约践诺,积极争取政府资金进行债务清偿。由于工程合同多为2023年、2024年的合同,我局正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履约。
(三)推进数字赋能执法监督工作。
紧扣城市管理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持续推进“运管服”平台建设运行与功能优化;加强执法队伍信息化素养与能力建设,对接上级部门做好执法案件数据动态更新,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发挥数字化赋能作用。
此函。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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