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一年来,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文件解读、财务预决算、人事信息、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285条。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信用包头和协同监管平台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条,行政许可事项272件。全年通过局域网站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动态(城管执法、环卫动态、党建专栏)606条,通知公告149条,部门预决算公开报告48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4件,参加行风热线、聚焦执行力等节目6次,解决群众诉求238件。2021年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达到13.2697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让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五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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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面向市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数量较少、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仍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认真做好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