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发文时间:2024-08-05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干部队伍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岗位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包头市城市管理局B2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2-2652525
负责人: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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