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科
发文时间:2024-08-05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研究用于城市管理事业的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预算并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核定、缴纳及办理等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非税收入收缴、内部审计、财务人员培训、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上报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包头市城市管理局A21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2-5985023

负责人:马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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