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科
发文时间:2024-08-05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管理、市场、城乡规划、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共享单车企业经营准入、退出、考核评价等统筹管理,指导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做好共享单车的日常监管。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数字化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执法车辆、标志、服装等执法装备、标识的管理工作。牵头对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组织、协调全市性的专项执法督察、机动任务的应急指挥调度和处置。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容管理、市场、城乡规划、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包头市城市管理局B21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2-2652580
负责人: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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