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时间:2025-12-25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为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是:

1)参与编制市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 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2)按权属负责市政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管护工作,承担城 市道路、路名牌、桥涵、城市照明、夜景亮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和防汛等应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质量监管等技术保障工作。

3)按权属负责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许可的技术审核 意见。负责统一核算收缴市三区(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负责工程穿越及恢复工作。

4)负责公共停车场管理及经营权确认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5)承担市四区(含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新建的建(构)筑物、公共场所、节日装饰的夜景照明方案审查,负责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新建的建(构)筑物、公共场所配套的夜景照明工程验收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劳动路81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2-5226068

负责人: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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