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发文时间:2025-12-25
资料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为包头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受局机关委托,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参与拟订全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环境卫生行业技术标准、作业规范、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提出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等环境卫生设备的更新补充建议。

3负责推进全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市本级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全市村镇垃圾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5承担环境卫生管理课题调研、科研和监测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6指导市四区、石拐区和稀土高新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以及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工作。参与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业务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8承担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市城市管理局主楼11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2-5152731

负责人: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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